交通事故中伤者可以要求以下赔偿:
1.医疗费用:这包括事故发生后在医疗机构产生的治疗费用,如药品费、手术费、检查费等。
2.误工费:这是指受害者因事故受伤而失去工作收入的部分。
3.护理费:涉及受害者恢复期间所需的护理支出,包括聘请专业护理人员的费用。
4.交通费用:包括受害者及陪同人员因就医往返所产生的交通费用。
5.住宿费用:当受害者需要在外地就医时,产生的住宿费用。
6.住院伙食补助:指的是受害者住院治疗期间的餐饮费用。
7.必要的营养费:为了支持受害者恢复健康所需的营养品和食物的费用。
8.其它。
1.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
2.调解解决。当事人可以向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调解,交通管理部门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调解案件,调解完成的,签订调解书;
3.诉讼解决。当事人通过上述途径解决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找法网提醒您,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可以诉求保险公司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对保险金享有直接的请求权,保险公司有义务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付保险金,所以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可以起诉保险公司要求赔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