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
警告和通报批评、罚款、暂扣或者吊销受处罚人的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等。其中受处罚人的违法行为情节比较严重的情形下可以适用行政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找法网提醒您,交通行政处罚的复议时间是60天内。
《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1.对于现场违章,车主需要在违章后的15日内去违章当地的交警队接受处理,超过15天未处理的,每天需要交纳3%的滞纳金,但滞纳金金额不会超过原罚款数额的一倍。
2.对于电子眼监控拍照的违章记录,车主可以在交通网站查询到违章记录后,在机动车年审前一个月内去违章地的交警队接受处理,但需注意尽量不要超过一个驾照的记分周期,避免累计扣满12分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