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债务处理的方式:依法认定为个人债务的部分,由债务人自行清偿。认定为共同债务的部分,双方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因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
3.因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欠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是可以的,但是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双方必须达成一致意见,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
2.双方应当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债务的承担方式和范围,避免产生歧义。
3.如果债务已经到期或者债权人已经向夫妻双方主张债权,该约定可能无法对抗债权人。此时,夫妻双方应当协商解决,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4.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约定由一方承担,该约定也不能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