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公司有债务的处理方法是:
应当按照清算程序进行偿还。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条
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债务清偿顺序通常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应当优先清偿。这些费用是为了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需求,因此应当优先得到清偿。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应当清偿。这些费用是为了保障社会的正常运转和国家的税收收入,因此也应当得到清偿。
3.普通债权应当按照比例进行清偿。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找法网提醒您,注销公司需要的材料有: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决议(公司因营业期限届满或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项的出现或股东会决议解散的,应提交)。
3.清算报告或人民法院出具的债权债务清算终结的裁定书。
4.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的确认书。
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7.其他应提交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