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工商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包括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是否真实合法等。审查通过后,工商局将发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
3.如果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准予登记,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4.完成上述步骤后,申请人就可以完成股东变更手续。
小规模公司股东变更需要为五到十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找法网提醒您,公司股权变更后,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在工商局网站上下载打印后填写;
2.股东出资信息表,加盖公司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或盖章;
4.股权转让协议;
5.公司章程修正案,加盖公司公章;
6.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7.公司为经办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