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的孩子上户口流程具体如下:
1.捡到小孩后,对照法律规定收养人条件,自我评估自己是否符合收养人条件;
2.符合收养条件的收养人,通过向民政部门,申请收养登记,确定收养关系;
3.确定收养关系后,领取收养证;
4.携带收养证等证件,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四条【收养的基本原则】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条【收养子女的人数】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
2.结婚证或离婚证;
3.收养证的证明材料;
4.申请人本人一寸免冠彩照一张
5.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6.单位出具的集体户地址变更的证明材料。
找法网提醒您,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三十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