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所。联系电话;
2.合同标的;
3.标的物的名称、质量、数量、价款或者报酬;
4.合同的履行期限和方式;
5.违约条款和争议解决条款。
找法网提醒您,《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1.和解。由发生争议的合同当事人之间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和各方实际情况,自行协商解决纠纷。
2.调解解决。合同当事人可以申请第三方介入调解解决纠纷。
3.仲裁。如果合同当事人签订了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纠纷。
4.诉讼解决。可以由一方向合同履行的或者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
1.签订合同的主体适格;
2.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3.合同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