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分财产时涉及公司出资额的由双方自行协商分割,不过要注意,如果配偶不是公司股东,但另一方决定把自己的股份转让给对方的,需要经过过半数股东同意;如果双方无法自行协商如何分割的,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判决如何分割。
找法网提醒您,《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起诉的一方需要撰写民事诉讼状,写明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具体管辖法院可以根据夫妻双方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司注册地等因素确定。
3.提交证据材料:在起诉时,需要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如公司章程、出资证明、财务报表等,以证明公司出资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准时出庭应诉:按照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庭应诉,以便法院能够了解双方争议的焦点和证据,为后续的判决提供依据。
5.上诉: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