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继承人协商的不均等分配时,可以对部分继承人少分;
2.继承人具有抚养能力却未尽扶养义务的,在分配时少分或者不分。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1.准备好材料个人的身份证明、与遗产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协议书;
2.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
3.公证员询问记笔录;
4.当事人签名,出具公证书。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找法网提醒您,少分遗产纠纷如下解决:
1.可以尝试与对方协商;
2.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即通过说服教育的方法来调解纠纷,促使当事人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互相谅解,互相让步,达成分割遗产;
3.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