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的房产过户给女儿可以采用赠与的方式。可以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赠与给子女的公证,然后带着公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1.母亲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
2.女儿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
3.赠与书及公证书、房地产权证及赠与合同。
4.有关税费的收据。
一般来说,如果手续齐备,房产过户可能需要15-30个工作日。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等。提交材料后,当地的房屋产权登记部门或不动产登记中心会进行审核,这个过程可能需要一段时间。审核通过后,会出具新的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