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出结果的时间是四十五日。医学会接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的,需要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可以向双方当事人调查取证。
找法网提醒您,医疗过错鉴定程序如下:
1.医疗过错鉴定的申请;
2.鉴定材料的质证;
3.鉴定机构的选择;
4.鉴定前的听证;
5.鉴定材料的补充;
6.鉴定结果的出具。
需要重新鉴定的,应当委托原鉴定机构以外的列入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委托人同意的,也可以委托原司法鉴定机构,由其指定原司法鉴定人以外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
医疗过错鉴定所需材料包括:
1.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等病历资料;
2.血液、药物等实物的检验报告;
3.医学会要求提交的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