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产假工资的发放方式如下:
1.如果女职工未参加生育保险,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支付标准按照女职工产假前的工资计算。
2.如果女职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生育保险基金将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生育津贴,这也是产假工资的一种形式。
女职工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不可以同时领,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者的工资标准先行向劳动者支付产假工资,后持劳动者提交的相应材料向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生育保险待遇,当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产假工资高于劳动者可享受的生育津贴数额时,用人单位无需再将领取的生育津贴支付给劳动者。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规定,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这意味着,如果女职工的产假工资是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那么这部分工资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找法网提醒您,如果女职工的产假工资是由用人单位支付的,那么这部分工资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纳税金额需要根据女职工的工资总额和税收政策计算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