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属于一方个人债务的,由一方自己负责偿还。
2.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如果无法清偿的,则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的,则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如何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1.双方基本信息,如姓名或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2.债权债务的种类、内容、债务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
3.双方就债权债务应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4.违约责任,即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应承担怎样的违约责任;
5.争议的解决方式,即如因履行协议发生纠纷,双方通过何种方式解决;
6.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夫妻之间债务是能约定一方承担,但是这样的约定只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是不能对抗债权人的,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仍然是能向夫妻双方主张债权。
找法网提醒您,《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