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准迁,即当事人向预备迁入辖区的户籍登记中心申请准迁,领取准迁证;
2.申请迁出,即当事人前往户籍地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出证,注销户口;
3.申请登记,即当事人前往预备迁入辖区的户籍登记中心提交迁出证,申请户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1.题目。正中间写上户口迁移申请书就行。
2.称呼。申请书要写上合适的称谓,比如尊敬的、敬爱的等等,后面要具体到哪个地方的公安局、派出所。最好在称呼下面写上您好。
3.写明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常住详细地址、身份证号等。
4.写明迁户口原因。然后是写明需要迁户口的对象及其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年月、身份证上的详细地址等。说明和对方的关系,迁户口的原因,以及迁户口后是否同在一地生活。
5.写上迁户口申请。
6.结尾称呼。结尾要写上此致,敬礼。然后署上申请人姓名和年月日。
找法网提醒您,诉讼离婚的户口迁移需要以下材料:
1.落户申请书;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落户户主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派出所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本人与户主的关系证明;
5.离婚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