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绿灯路口非机动车道停车处罚标准的规定是:
1.机动车驾驶人在现场立即驶离的,不处罚;
2.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处50元罚款;
3.机动车驾驶人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的,处200元罚款。 如果驾驶人不在场,除了进行罚款贴罚单之外,如果停放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交警部门有权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找法网提醒您。机动车违停去处理的资料如下:
1.车辆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
2.车辆驾驶人驾驶证原件;
3.车辆驾驶人身份证原件;
4.处罚决定书;
5.现金和银行卡。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方法。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2.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3.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4.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5.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6.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7.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