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电力设备罪与盗窃罪相比较,破坏电力设备罪重。破坏电力设备罪是指故意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破坏电力设备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的要件有:
1.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2.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人数的安全;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为故意。
破坏电力设备罪的追诉时效为二十年。我国刑法规定了犯罪的追诉时效期限,如果最高法定刑不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则经过五年追诉时效期限届满;如果法定的最高刑罚在五年以上不超过十年的,则经过十年追诉时效期限届满;法定的最高刑罚是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则是经过了十五年后追诉时效届满;如果说可以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的,则经过二十年追诉时效期限届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