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公司丢件了赔偿的方式:当事人快递有保价的,按照快递保价额赔偿;快递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快递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没有保价的,按照收件人实际的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邮政法》第四十七条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1.采取协商处理的方式,和解解决;
2.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向有关组织请求调解或向相关部门投诉;
3.双方协议提请仲裁,或是向人们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司法救济维护自己的权益。
当快递公司丢件时,为了获得赔偿,需要收集以下证据:
1.快递单号和快递运单:这是证明快递公司丢件的最直接证据,也是申请赔偿的重要依据。
2.购买凭证:如果是购买的物品,需要提供购物发票或凭证,以证明物品的价值。
3.物品损失的价值证明:如果无法提供购物凭证,可以提供物品的价值证明,例如:鉴定报告、评估报告等。
4.丢失物品的描述:提供丢失物品的详细描述,包括名称、型号、颜色、价值等信息,以便快递公司和保险公司进行核实和赔偿。
5.其他证据:如果还有其他能够证明物品丢失和价值的证据,例如:照片、视频等,也可以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