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不理赔的办法: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其他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等机构进行投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1.保险单凭证。
2.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4.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是人民法院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因为这些文书都是出自比较有公信力的机构,所以保险公司能够比较好的了解交通事故的发生情况。
5.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这是保险公司确定自己赔偿限额的重要依据。
6.其他。
车撞人保险公司理赔流程是:
1.及时报警,由交警大队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保存治疗期间产生的费用的相关凭证,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3.向对方当事人索赔,对方要求承保的保险公司理赔的,将相关证明资料交给保险公司,经核实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应当理赔。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