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起诉专利侵权的处理办法:当事人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按照法院通知的时间,积极参与庭审,就自己的主张予以相应举证、答辩。法院依法裁判的,应当履行相应的执行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案件,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当事人没有争议,符合督促程序规定条件的,可以转入督促程序;
(二)开庭前可以调解的,采取调解方式及时解决纠纷;
(三)根据案件情况,确定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
(四)需要开庭审理的,通过要求当事人交换证据等方式,明确争议焦点。
专利诉讼流程是: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阶段,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7.判决宣告。
专利侵权起诉时效是自专利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内;如果超过三年未起诉的,侵权人享有诉讼时效的抗辩权。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