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一部手机的,怎样进行判刑要依据被盗窃手机的价值而定,如果价值达到一千元以上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盗窃手机的价值认定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如果被盗手机有有效价格证明,如购买发票或者合同,那么可以根据有效价格证明认定。
2.如果没有有效价格证明,或者根据价格证明认定盗窃数额明显不合理,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估价机构估价。
找法网提醒,盗窃案件的结案时间一般是在五至六个月。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一般在六个月内结案。适用简易程序的,则在二十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