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假工资计算方式:如果劳动者正常休年假的,年休假工资按照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来计算;如果单位经劳动者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劳动者少休年假的,则未休或者少休期间的工资按正常工资的300%来计算。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不服仲裁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年休假工资补贴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应当纳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基数。
具体来说,该月总计工资总额扣除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等费用,超过5000元的,应当缴纳缴纳个人所得税。如因未休年假而取得的工资不能采用全年奖金的方法计算个人所得税。
此外,还有双休日加班的加班工资,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