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需要的手续包括:
1.签订赠与合同或者协议;
2.办理赠与公证;
3.依据公证书等材料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4.登记后交付房屋。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九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百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1.公证费:每平米40元;
2.契税。于直系亲属之间的赠与,只征收契税。非直系亲属之间的赠与按国家规定的3%-5%税率征收契税;
3.测绘费(每平米36元);
4.二手房交易手续费(总额:住宅6元/平米*实际测绘面积,非住宅10元/平米);
5.登记费(工本费80元,共有权证20元)。
找法网提醒您,房屋赠与的合同内容有:
1.赠与人与被赠与人的一些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2.赠与的房产的一些基本信息,如房屋的地处位置、房屋的结构、房屋的坐向、房屋的房产证号、房屋的占地面积的均要详细写明,被赠与人赠与的房屋权限,是使用权还是所有权,要写清楚。除此之外,被赠与人还要在赠与合同上写明,该份赠与是基础被赠与人的真实意愿而写,没有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
3.写明该份赠与的生效时间,以及当双方当事人就该份协议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措施等。
4.被赠与人要在该合同上签字并加盖手印,写上日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