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诈骗立案需要以下材料和证据:
1.受害者本人身份证;
2.聊天记录、订单等截图;
3.转账银行卡,转账记录并盖章;
4.如果是被跑路网站所骗,需要提交该网站的网上信息截图,如官网上的公司介绍、主流媒体对该网站理财信息的吹捧报道、知名网站的理财推荐等、被骗公司的资格认证。还有一些被骗的交易记录,证人证言、书证、视频录音资料均可作为证据。
找法网提醒您,网络诈骗立案的标准是行为人诈骗数额在3000元到1万元以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诈骗罪的立案管辖属于犯罪地或者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根据法律规定,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合适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诈骗案异地犯罪的,可以由犯罪的发生地或者结果地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