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撤诉后诉讼费一般是原告承担。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在人民法院开庭之前原告撤诉的,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案件受理费用减半收取。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三十四条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在案件受理后随时可以申请撤诉,但是最晚要在判决做出之前,如果判决已经做出的,则不能申请撤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八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原告撤诉后可以再次起诉。
撤诉无论因为什么,法院没有实质审理过,再次起诉不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也不构成重复起诉。因此,在一定条件下,原告可以再次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