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包人没有按照约定及时提供施工所需的原材料和施工设备;
2.发包人没有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资金;
3.发包人突然变更施工计划等各种情形。
1.原因不同:
工期延误是施工单位组织不力或因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
而工期顺延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可以通过向建设单位、监阀单位申请获得批准而增加工期的。
2.是否合理不同:
在不可抗力的影响下,工期顺延在一定范围内,一般属于正常。 工期延误属于违约行为。
3.是否索赔不同:
工期顺延不进行索赔和赔偿,工期延误可以要求违约赔偿。
找法网提醒您,工期顺延的风险如下:
1.人工、材料费、机械费价格上涨。一旦工期延长,施工企业很可能面临建筑材料价格上涨,利润空间被压缩,甚至有可能亏损。
2.企业管理费增加。当工期延长时,施工企业需要支付更多的管理人员工资和办公费用,从而造成企业管理费增加。工期越长,施工企业所负担的企业管理费成本也越大。
3.现金流风险。发包方与承包方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一般会约定按工程进度给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当出现分期建设、缓建和暂停施工的情况下,施工企业将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节点获得工程款项。
此时,承包人却又不得不继续支付项目材料、劳务等费用,如此下去必然打乱公司经营策略,给现金流造成巨大压力,甚至可能断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