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前妻的户口不迁走的处理如下:
1.协商解决:男方可以尝试与前妻进行协商,让对方主动迁出户口。男方可以说明户口迁出的必要性,以及不迁出可能带来的不便和影响,以促使她主动配合。
2.向法院起诉:男方可以向女方的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1.可到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单独立户;
2.如果有单位集体户口,可以将户口转到单位集体户口;
3.可以落到居住地社区派出所集体户口;
4.可以落在所在地的人才市场;
5.可以将户口转回原籍。
找法网提醒您,离婚后前妻迁户口的具体流程如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 户口所在地 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