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
2.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3.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4.仲裁不成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反映当事人法律关系的形成、发展的证据材料,如商品的购货发票、接受服务的票据、加工承揽、保管合同的文件;
2.反映损害事实存在的证据,如有产品质量问题的样品、标的物检验鉴定结论等;
3.能够证明经济损失情况的材料,如损失清单、单据、现场勘查记录等。
消费者受到欺骗时的赔偿如下:
1.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2.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惩罚性赔偿责任】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