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立案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起诉状。
2.夫妻感情破裂证据,如出轨的照片、录音录像。
3.婚姻关系的证明,如结婚证,户口簿。
4.双方当事人资格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不能自动撤案,可以申请撤案。民事案件在宣判前都可以申请撤案,是否允许,由法院裁定,不过法院一般都会同意撤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1.庭前准备:书记员会查明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会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以及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并口头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2.开庭审理:这是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的阶段。法庭调查会按照一定顺序进行,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等。在法庭调查结束后,会进行法庭辩论,顺序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互相辩论等。
3.判决:经过法定的审理程序之后,人民法院会依法对案件作出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