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后不是上诉是起诉,法院开庭的时间没有具体规定。对劳动仲裁裁决结果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什么时候开庭是没有具体规定的,但法院会在开庭前三天通知当事人。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劳动仲裁后超过向法院起诉的时效,存在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的,可以继续起诉;不存在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会依法驳回诉讼请求。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必须经过劳动仲裁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不服仲裁起诉流程如下:
1.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提起诉讼请求,并提交起诉状。
2.法院审查后,作出受理决定的在7日内立案,作出不受理决定的在7日裁定不予受理。
3.劳动争议诉讼案件的原告要在7日内缴纳诉讼费,逾期未缴的意味着自动撤诉。
4.在立案后,法院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至被告。被告收到起诉状15日内,要提交答辩状给法院。
5.双方当事人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与案件有关的证据。
6.在立案后,法院组成合议庭,安排好合议庭的人员告知当事人。
7.法院安排好开庭时间和地点后,通知当事人和起诉参与人。
8.到了当庭当天,法院开庭审理,核实当事人身份、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等诉讼程序。
9.法院调解成功的,制作调解书,若调解不成功的,法院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