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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书遗嘱房产过户需要如何样的条件

2024-03-07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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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代书遗嘱房产过户需要的条件包括代书遗嘱是由见证人代为书写;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见证等。代书遗嘱办理房产过户可以不进行公证。办理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包括房产证等。

  一、代书遗嘱房产过户需要如何样的条件

  代书遗嘱房产过户需要的条件有:

  1.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

  2.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

  3.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二、代书遗嘱房产过户需要公证吗

  代书遗嘱不是一定需要进行公证。若当事人认为需要进行公证的,则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公证,若双方认为不需要的,则无需办理。且公证并不影响遗嘱的效力,只是经公证的遗嘱,一般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代书遗嘱房产过户

  三、代书遗嘱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找法网提醒,代书遗嘱生效后,继承人可权持代书遗嘱、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产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九条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

  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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