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后不超过一年的时间申请劳动仲裁。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1.工伤认定决定书。
2.书面的仲裁申请书。
3.按对方人数准备的申请书副本。
4.医疗诊断证明。
5.劳动合同。
6.其他的证据材料。
1.在仲裁时效期间内;
2.申请了与被申请人之间争议为劳动争议;
3.申请人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4.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5.有具体的申请请求和事实理由;
6.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