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险报偿时间的界定标准是: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补偿标准界定: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其他。
工伤人员的待遇申请由单位填写《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报审批表》并提交相关资料后,统一向医保办申报办理,应提交的相关资料如下:
1.工伤认定通知书、《因工伤残证》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2.发生工伤医疗费的,待医疗终结后提交医院有效发票、计费清单或医嘱复印件、出院小结。
3.工伤救治转院,超范围用药的,携带《工伤职工转院申报审批表》和《工伤职工特殊检查治疗用药申报审批表》。
4.安装假肢、矫形器等辅助器具的,携带《工伤职工残废辅助器安装申请表》。
5.供养亲属抚恤金享受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及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生存证明。街道、乡镇政府出具供养亲属抚恤金享受人无生活来源的证明。
找法网提醒您,工伤险申报的范围如下:
1.因工伤而产生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7.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