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住院费用由用工单位或者个人先行垫付。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机构审核报销;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工单位支付。
由于工伤治疗限定了药品目录等,超范围用药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报销,一般情况下,不能报销的部分都是超范围的用药。但是你只要能证明属于抢救和治疗需要用药,不是本人或者家属自行做主用药,可以由医院出具证明,由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工单位给予报销。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1.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因工轻伤证明或变更老工伤人员支付待遇方式通知书或其他有效的工伤认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财税部门统一印制的医疗专用收据(发票)原件,且背面需有工伤职工或家属签名。
3.所有费用均需提供与发票金额相符的医疗费用汇总明细清单,如医院只能提供手写明细清单的,须由医院注明医疗项目名称、单价、数量、金额。
4.门(急)诊病历、出院小结或出院诊断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工伤职工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找法网提醒,工伤认定后医疗费一般1-2个月内报销下来。工伤认定结论作出后,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可以向工伤保险基金申请报销工伤医疗费。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不能找工伤保险基金报销,由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