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确权规定为:
1.村民应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由乡镇政府审核;
2.乡镇政府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
3.县国土资源局资料审核通过后,报县政府审批;
4.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给予发证。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找法网提醒您,农村房屋确权的意义在于:
1.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房屋确权面积是房屋产权登记的面积,而农村房屋确权登记面积是宅基地使用面积与住房建筑面积的总和(部分农村的庭院也可以给予确权)。测量了宅基地面积与住房面积后,就可以给予确权。通过宅基地使用权和住房所有权的权籍调查,确认权属来源,记载登薄,颁发不动产权证,依法认定农民的合法财产权利。
2.维护房屋使用者的利益
在农村,许多邻里之间会因为宅基地的使用而闹得鸡犬不宁。而房屋的确权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为了防止房屋被恶意侵占,如果使用面积和确权面积不相符的情况下,可以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
3.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权属假纷。由于各种原因,一些已登记发证或者未登记发证的宅基地及住宅权属存在争议,通过农村的房屋确权工作,按照不同阶段、不同类型,坚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登记确权,纠正错误,解决权属纠纷。
1.权利主体合格。申请人必须是集体成员且必须是房屋所有权人。
2.有合格的身份证明。有身份证、户口本。
3.房屋权属来源合格。用地、规划批准文件、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或者房屋赠与、继承、转移、担保合同书或者批准文件等权属来源证明真实、有效、合法。
3.房屋权属来源合格。用地、规划批准文件、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或者房屋赠与、继承、转移、担保合同书或者批准文件等权属来源证明真实、有效、合法。
4.经过公告,其他人没有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