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违章可以交罚款的时间必须在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如果超过15日没有处理的,则需要对当事人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车辆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
2.车辆驾驶人驾驶证原件;
3.车辆驾驶人身份证原件;
4.处罚决定书;
5.现金和银行卡。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方法。
1.违章本人或者车主可以自行处理,也可以代办;
2.处理的人需要带上身份证原件,驾驶证原件,行驶证原件到交警大队的违章处理窗口进行办理;
3.选择要处理的违章内容,可以全部处理也可以有选择的处理,并且可以对违章的提出异议,并申请行政复议;
4.如果对于违章没有任何异议,在处理完驾驶证扣分之后,会领取一份违章处理通知书以及罚款单;
5.保留好罚款缴纳后的回执单,如若违章行为仍然在,则需要拿着回执单去交警部门进行手动清除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