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主要用于职工的教育和工会活动,其开支范围如下:
1.宣传活动支出.包括工会组织日常的学习、劳动竞赛,举办各种报告会、展览会、讲座和其他技术交流的宣传费用,以及各种宣传工具的购置维修和集体订阅的报刊杂志等支出.
2.文艺活动支出.包括工会开展业余文艺活动所需的设备购置费和维修费,举办联欢会,艺术展览到这些文艺活动的经费;还包括工人文化宫、工人俱乐部、工人图书馆的设备购置维修和日常经费.
3.体育活动支出.包括工会举办的各种体育活动的设备购置维修费、经费、运动用品和服装费.
4.工会干部训练费,是指培训工会专职人员的费用.
5.工会行政费有关支出.包括工会专职人员的人员经费、办公费、差旅费等费用.
6.补助支出.包括工会会员的困难补助和职工集体福利事业的补助费用.
7.工会专职人员的工资.工会专职人员的工资由工会经费开支,其他各种待遇是于本企业其他职工相同,由企业负担.
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原则如下:
1.坚持经费独立管理原则。要独立建立银行账户,实行单独核算。根据审定的预算,工会经费开支,由工会主管财务主席“一支笔”审批。
2.坚持遵纪守法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规定和开支范围、标准,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3.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基层工会经费应重点用于维护职工权益、开展职工教育和职工群众活动方面。
4.坚持预算管理原则。一切费用均应纳入预算,并按上级工会要求,认真编报和执行。
5.坚持勤俭节约原则。要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节约开支,依靠职工用好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6.坚持民主管理原则。要定期公布账目,接受会员监督和经审会审查。
7.坚持为职工服务原则。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的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
工会经费的缴纳按照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工会经费,其中基层工会留用60%,解缴上级工会40%。其解缴上级工会的40%部分由税务机关代收。基层工会留用的60%部分,仍按现行办法由单位行政直接划拨给本单位工会。找法网提醒您,不按上述比例上缴的部分金融、全国垂直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由市总工会核定,并凭市总工会出具的证明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