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撞了肇事者不赔偿的处理方式:向公安机关交警管理部门报警。根据交警管理部门送达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申请交警管理部门主持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签字。当事人无法协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3.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4.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对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的10日内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5.案件受理后,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找法网提醒,交通事故对方不理赔起诉费用应该由败诉方承担。交通事故赔偿和其他所有法院受理的案件一样,在起诉时由原告按照诉请金额来预交诉讼费,原告应当按照法院开具的通知书上载明的金额、期限、方式等缴纳诉讼费,逾期不缴纳的,视为撤回起诉。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