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立案需要以下材料:
1.起诉状:
(1)必须由原告本人签名。
(2)起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2.主体资格证明:原告是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原件(经与复印件核对后退还原告)、复印件一份。
3.起诉证据材料:起诉时证据材料应该提供复印件,原件等开庭时再提供。
4.授权委托书:
(1)委托代理人代理原告提起民事诉讼的,原告签字的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理人与指定代理人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其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5.起诉费证明:原告申请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应提交书面申请及符合规定的证明材料。
法院立案材料份数为:
1.起诉书1个被告2份,2个被告3份,类推;
2.主要证据材料目录及复印件1个被告2份,2个被告3份,类推等。
找法网提醒您,一般情况下民事诉讼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院立案后原告能撤诉。
当事人申请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