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书下来以后做伤残鉴定的时间并不是统一规定的,一般情况下要等到病情相对稳定以后才能做伤残鉴定。病情稳定通常就是出院以后,如果职工认为影响到了劳动能力,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劳动能力鉴定检查项目具体如下:
1.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等级鉴定;
2.非法用工单位伤残人员劳动能力鉴定;
3.劳动能力复审鉴定;
4.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5.延长医疗期确认;
6.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
7.延长停工留薪期确认;
8.伤残军人劳动能力鉴定;
9.工伤康复对象确认;
10.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确认;
11.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等。
1.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并提交申请书;
2.鉴定办事机构出具鉴定资料提交通知书;
3.当事人10个工作日内如实提交鉴定所需的资料或者书面陈述;
4.缴纳鉴定费;
5.符合受理条件的发给受理通知书;
6.抽取鉴定专家,开鉴定会,进行鉴定;
7.出具鉴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