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婚姻为诱饵诈骗他人钱财的行为才属于骗婚。虽然我国法律没有关于骗婚的相关规定。但有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找法网提醒,骗婚行为并不属于结婚无效。法定无效婚姻的具体情形有:当事人重婚;当事人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当事人未到法定婚龄的。受胁迫结婚和患有重大疾病结婚前不如实告知的属于可撤销婚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找法网提醒您,以婚姻为诱饵诈骗钱财,或用欺骗手段缔结婚姻的行为算骗婚,骗婚可能构成诈骗罪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6.鉴定意见;
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