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证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两套,二寸免冠近照3张;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
2.受理,核对申请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初审合格,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办表、残疾评定表2份;
3.残疾评定,到指定医院评定;
4.领证,残联经办人办理残疾证并告知申请人领证时间。
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证件,享受优惠政策扶助规定,维护合法权益的依据制定工作计划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基础。
残疾证注销后满一年才可以重新办理。办理残疾证需要的条件如下:
1.视力残疾,必须是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它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力者;
2.听力残疾,必须经过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3.言语残疾,各种原因导致的言语障碍,而不能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
4.精神残疾,精神病患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者;
5.智力残疾,智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显示适应行为障碍者;
6.肢体残疾、畸形所致人体运动功能障碍;
7.多重残疾的残疾等级以残疾最重的等级为准。
可以,换残疾证可以不需要本人去办理。找法网提醒您,如果本人不方便出行的,可由亲戚带齐所需材料来代办。从法律上来讲,并无相关规定明确要求残疾人亲自办理,那么就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是残疾类别、等级的认定终究还是要对残疾人本人作出认定或委托医院检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