髌骨粉碎性骨折患者一般可以被鉴定为10级伤残,但根据患者症状的不同,相应级别有可能会有升高。发生髌骨粉碎性骨折时,患者情况越严重,恢复后对患者膝关节的功能,以及日常生活和工作能力影响越大,在鉴定时的等级会越高。
1.十级:根据国家工伤鉴定的标准,工伤以后发生了任何部位的骨折,最低的鉴定标准是十级伤残,因此对于髌骨骨折患者一般可以鉴定为10级伤残;
2.九级或八级:如果髌骨发生粉碎性骨折,且局部存在骨质缺损或者通过手术治疗以后,关节面仍然无法达到完整恢复,关节面的平整度欠佳以及膝关节产生僵硬,或者患者发生骨性关节炎、膝关节疼痛剧烈,同时伴有一定程度的功能受限等,则工伤鉴定的级别可以进行相应升高,可达到9级伤残,甚至是8级伤残;
3七级:如果患者髌骨粉碎性骨折严重,且对其功能影响也很严重,使患者的膝关节功能严重受限,不能够完成日常的生活、工作,比如行走、上下楼梯等活动,有时也可以鉴定为7级伤残。
找法网提醒您,髌骨粉碎性骨折伤残鉴定需要准备的资料包括:
1.入院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
4.病历本;
5.疾病诊断证明书;
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
7.其他材料。
髌骨粉碎性骨折伤残鉴定的结果一般六十日内出。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