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
(1)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2)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4.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诉书以及相关材料;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五日内向被申请人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
4.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
5.仲裁庭开庭审理、调解;
6.做出裁决。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离职拖欠工资仲裁需要带以下资料: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或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
2.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
4.“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
6.“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
7.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