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在赔偿协议达成后10天内支付赔款;
资料要齐全、发生保险事故时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对于达成给付保险金协议后10日内未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除支付保险金外,还将赔偿保险金申请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险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是直接体现保险职能和履行保险责任的工作。
找法网提醒您,保险理赔时要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这些:
1.保险单或保险凭证的正本;
2.已缴纳保险费的凭证;
3.有关能证明保险标的或当事人身份的原始文本;
4.索赔清单;
5.出险检验证明;
6.其他根据保险合同规定应当提供的文件。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8.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9.其他合理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