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财产损失包括的内容如下:
1.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2.因车辆灭失或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车辆价值相当车辆重置费;
3.依法从事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停运损失;
4.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1.受理报案;
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4.裁决处罚,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损害赔偿调解,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6.向法院起诉。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交通事故损坏财物首先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以清偿的部分,将依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由当事人承担。机动车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