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拖欠工资的处理方式是劳动者可以到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可以申请调解,还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第十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劳动仲裁一般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开始计算,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律师函在解决包工头拖欠工资问题上具有一定的作用,但具体是否有用还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律师函是一种法律文书,通过律师函可以向包工头明确传达法律责任和后果,起到一定的警示和告知作用。如果包工头在收到律师函后能够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可能会主动履行支付工资的义务。
律师函还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包工头仍然拒绝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将律师函和其他相关证据一起提交给法院,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律师函并不是万能的。如果包工头有明确的法律规避行为或者恶意拖欠工资,仅仅依靠律师函可能无法解决问题。在这种情况下,需要采取更进一步的法律手段,如仲裁或诉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