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债务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债权人在三年的时效期间内,可以向法院起诉;超过三年的,对方可以提出抗辩。
找法网提醒您,《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1.债务合同或协议:证明债务的存在和金额。
2.借据或欠条:证明债务人欠款的金额和时间。
3.转账记录或支付凭证:证明债务人已经向债权人支付了款项。
4.证人证言:证明债务的存在和金额。
5.财产证明:证明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和资产情况。
找法网提醒您,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