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互联网搜索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点击并进入。
2.在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有账号的直接点击当事人登录。
3.点击当事人登录后依次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然后点击登录。
4.提交网上立案申请,法官审查,审查不通过,重新提交申请。审查通过,邮寄纸质材料,法官立案。
1.简易程序审理的3个月内结案。
2.普通程序审理的6个月内结案。
案情特别复杂的,可向本院院长申请延长6个月,在不能审结的,再向上级法院申请延长6个月,期内必须审结。
找法网提醒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起诉欠款人的起诉书需要包括如下内容:
1.原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民族、身份证号码、住址、以及电话号码。
2.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如请求债务人偿还本金及利息。
3.有事实和理由;比如某年某月某日,被告因何原因向原告某某借款多少,立下欠条为证约定某年某月某日偿还,借款期满被告一直拒绝还款,双方多次交涉无果,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4.尾部应写明起诉至某法院,最后原告签字捺印或盖章,写明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