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是需要双方都到场。离婚时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需要夫妻两人到场。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协议离婚办理需要一个月时间。因为协议离婚的,必须先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再由夫妻共同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双方证领取离婚证时,婚姻关系才解除。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办离婚都需要的件具体如下:
1.双方有效户口簿或有效户籍证明;
2.双方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
3.双方当事人持有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
4.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权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离婚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共同拟定一式三份(须在办理现场签字);
5.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照证件照;
6.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提交:
(1)《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2)《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学员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军人身份证件;
(3)《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