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的认定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
找法网提醒您,该罪的量刑为:
1.犯侵占罪的,一般处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侵占财物的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则应处以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侵占罪的追诉时效是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